2家药企恢复经营/解除风控
日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则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恢复经营的通告》(〔2024〕87号)显示,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省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 的通知》(晋药监规〔2021〕1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山西悦康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同意其恢复经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西颐康鑫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解除暂停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4〕88号)显示,山西颐康鑫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省局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其采取了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现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检查分局现场复查,决定解除暂停生产风险控制措施。
(转自:医药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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